根据《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1号)、《关于印发北京市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医改办〔2017〕2号)和《关于印发海淀区深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医改办〔2018〕1号)等文件精神,为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推进健康北科大建设,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作为整体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将为签约人提供更具针对性的基本医疗和健康管理服务。按照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总体目标,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提升家庭医生团队诊疗能力为着力点,不断完善签约服务内涵,增强群众主动签约的意愿,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促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制度的形成。
二、工作目标
在北京科技大学社区内全面深入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辖区内常住居民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孕产妇、慢性疾病患者等12类重点人群。到2020年,力争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为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实现有序就医、控制医疗费用过度支出奠定基础。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益性质。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政府为居民提供的重要公共服务。校医院与师生员工、社区居民签订免费家庭医生服务协议,实现全民签约建档,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签约人群优先享受国家相关医疗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坚持防治结合。以健康管理、综合服务为导向,努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医疗和预防的有效融合,让群众享有方便、快捷、有效、安全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坚持自愿签约。在充分了解签约服务内涵的前提下,签约人自主选择家庭医生,签订服务协议,享受约定服务。
(四)坚持循序渐进。重点人群优先覆盖、优先签约、优先服务。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方案,稳步推进,务求实效。
四、工作任务
(一)确定签约服务主体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主体为家庭医生及服务团队。我校社区现阶段家庭医生主要是校医院全科医生(含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以及具备能力的专科医师。签约服务原则上采取团队服务形式,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和防保人员是家庭医生团队基本成员,每个家庭医生团队中医生和专技人员之和不少于3名,成员保持相对固定,签约服务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00人。
(二)明确签约服务对象
签约服务对象为我校全体教职工、学生和校内常住居民,现阶段优先满足重点人群的签约需求,并逐步扩大到全人群。
(三)优化签约服务内涵
基本签约服务内容。根据《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服务管理规范》、国家和北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服务规范等,确定各类人群基本签约服务内容,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等内容。
个性化签约服务内容。校医院根据属地内人员健康状况、医疗服务需求和校医院实际情况,为签约人提供个性化的签约服务内容。可包括:深度解读体检报告、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护理、中医药“治未病”服务、个性化用药等以主动服务为特色的签约服务。做好“一键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强化家庭医生团队与高龄、失能、半失能人群的签约服务关系,确保老年人的健康管理服务落实到位。
(四)规范签约服务流程
家医签约可以选择当面签约、自助签约和集体签约三种形式。当面签约是由家庭医生团队用ipad或电脑面对面进行签约,适用于重点人群和不擅长使用自助签约的人群。自助签约是个人通过微信扫码,填报个人信息进行签约。集体签约是校医院安排家庭医生团队对各单位上门指导协助签约。
根据服务人群健康状况,引导签约人选择1个家庭医生团队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在协议中根据签约人健康状况明确签约服务内容、方式、期限和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及其他有关事项。签约周期为一年,期满后签约人可向原签约家庭医生团队申请续约,也可结合自身健康需求重新选取家庭医生团队。
(五)增强签约服务吸引力
采取多种措施,在就医、转诊、用药等方面对签约人群实行差异化政策,建立健全有利于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政策,引导签约人有效利用签约服务。
家庭医生团队主动完善服务模式,以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综合利用签约人的诊疗记录、健康体检记录、健康筛查结果等信息,定期对签约人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并根据健康人群、高危人群、患病人群和疾病恢复期人群的不同需求,提供针对性、防治结合、持续有效的分类健康管理服务。
强化医疗联合体内部合作机制。校医院与北医三院建立绿色转诊通道,确保签约患者及时享受到预约挂号、专家号、优先住院(符合住院标准)等转诊服务,方便签约人享受到连续的就医服务。对疾病康复期转诊回社区的患者,家庭医生团队予以社区康复、家庭病床服务。
校医院结合签约人群的用药需求,依据处方管理制度配备使用药品品种和数量,建立签约人用药登记制度,探索个性化用药管理,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对于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符合一定条件的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四类慢性病患者提供最长不超过2个月药品用量的长处方服务。
五、工作分工
校医院牵头,党办校办、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工会、人事处、财务处和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各指派一名副处长组成我校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组。具体分工如下:
校医院:负责家医签约工作的组织协调,召开家医签约工作培训会,对各单位家医签约相关人员开展签约工作培训。在签约工作中,校医院可以根据各二级单位需求提供上门指导或集体签约服务。
宣传部:利用新闻网、大屏幕和微信公众号等校内媒体做好家医签约宣传工作。
人事处:负责提供全校在职人员名单及相关个人信息,包括聘用合同制、校聘劳动合同制、二级单位自聘劳动合同制、博士后、保留硕士研究生资格担任辅导员人员。
离退休职工工作处:负责提供离退休人员名单及相关个人信息;做好离退休职工家医签约工作的宣传动员、签约组织、进程反馈及签约督办等工作。
校工会:配合校医院,协助协调二级单位开展家医签约工作,二级单位工会主席为分管单位职工签约工作负责人,负责核对在职人员名单及个人信息,安排分管单位做好宣传动员、签约组织,进程反馈及签约督办等工作。
学生工作部:负责提供全日制在校学生(本科生、研究生)的名单及相关个人信息等;协调各学院及其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学生工作负责人为该单位学生签约工作负责人,指导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做好宣传动员、签约组织,进程反馈及签约督办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