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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公费医疗报销须知

一、公费医疗报销文件

1.文件名称:《北京科技大学学生公费医疗暂行规定》(校发〔2017〕41号)

2.文件查询途径:

(1)《北京科技大学学生手册》;

(2)北京科技大学电子政务平台链接:http://oa.ustb.edu.cn/xzwj/1132ed0fe3c8404ba6194fd39a28e80e.htm

(3)北京科技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服务助手—服务指南(下册-制度文件)“八 公费医疗”。

二、新生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资格认定(详见规定第1章、第2章)

1.我校有学籍普通本科在校学生、国家任务型研究生,可以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2.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者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学生自取得学籍之日起,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3.学生入学后,学校进行体检复查。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不能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但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即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4.复查合格者可按规定享受公费医疗待遇。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学生,入学后发生的医疗费用自负。

三、公费医疗报销内容

1.入学至校医院实时结算之前在校医院就诊的费用需全额垫付。按规定流程在校外就诊的费用全额垫付。全额垫付的单据于10月15日之后开始投递,按规定报销。在校医院就诊已实时结算的单据,无需投递报销。

2.公费医疗报销流程

(1)门诊费用报销

投递单据—校医院医生审核—财务处核算报销—款项发放至学生补助卡中

(2)住院费用报销

投递单据—财务处初审申报—上级部门审核返回—财务处做账后发放至学生补贴卡中

3.公费医疗投递要求

(1)投递单据的时间、地点和投递次数

投单时间:工作日8:30—16:30。寒暑假期间不投递单据。

投单地点:铭德楼北侧、校医院门口投单柜。

门诊费用每月最多投递一次,多次就诊可集中装入一个投递袋投递。

住院费用不限投递次数。

(2)投单时需填写的内容

投单时请参照投单柜上的模板,在报销单上勾选人员类别,填写医疗证号、联系电话。将报销单及报销单据装袋投递至相应投单口中。

(3)投单时需提供的单据

门诊单据:收据、药费处方、标注收费等级的明细清单(收据上未列或未列全明细需另行打印的情况)。无需提供检查化验结果等,特殊情况需提供时会电话联系。因公外出、实习报销时还需提供由所属部门开具的因公外出、实习证明。

住院单据:医疗证号、联系电话、转诊单、诊断证明书、收据、明细清单。

(4)投递报销单据的排列顺序

①所有医事服务费;②转诊单或急诊诊断证明;③收据和处方(收据和处方要对应);④依时间顺序放下次看病的转诊单、收据和处方。

(5)公费医疗报销截止时间

门诊费用在当年均可报销,每月最多投递报销一次;门诊费用截止报销日期为次年1月初(以当年实际通知为准)。超过投递截止日期的费用无法报销,只能自负。

住院费用于结算后1个月内投递。超过投递时限将无法申报报销。

4.公费医疗报销款项查询

关注“北京科技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绑定信息—信息查询—更多信息—银行卡流水。

四、公费医疗报销政策及流程查阅途径

1.北京科技大学医院微信公众号—就医指南—公费医疗政策;

2.北京科技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服务助手—服务指南(上册-业务流程)第五部分公费医疗业务。